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
笔试时间:4月30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22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22年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少体校招聘编外新任教师共133人,其中高中13人、职业中专13人、初中14人、小学60人、幼儿园30人、县少体校体育岗位3人。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闽清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网络报名结束时,若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所空余岗位将进行统筹后保留或转至其他岗位(不含少体校体育岗位3名计划数),调整的岗位通过闽清县政府网公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另外,“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及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以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所有招聘岗位面向福建省内生源(或户籍人员)。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⑷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⑸现役军人。
⑹有精神病史的。
⑺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笔试报名时间:3月25日~3月31日,符合闽教规〔2022〕3号、闽教师〔2022〕8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
专项招聘的研究生和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闽教规〔2022〕3号文件规定的免笔试对象)在3月28日前须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等方式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会提前组织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通过现场考核形式,成绩胜出者,直接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专项招聘岗位优先占用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剩余岗位计划数用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4月30日(闽教师〔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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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完成报名。www.eeafj.cn/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22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4:6(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办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
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对象应在笔试后直接联系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办法:面试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面试方式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断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补充招聘:在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依据闽教师〔2022〕8号规定的办法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报考条件按照《闽清县2022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组织考核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报考少体校体育岗位的另外按其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少体校体育属于少体校的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含专项招聘对象岗位面试成绩)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录用办法
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核的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学校岗位分配计划于考生面试前另行通知。
4.优惠政策:拟聘用人员符合《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梅政综〔2021〕18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及奖励待遇的聘用后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
5.本次新招聘的教师为编外人员(专项招聘除外),待有空余编制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入编。入编前工资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按照编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四、考核办法
由闽清县教育局审核考生档案、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考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经考核不合格或主动弃权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其考试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办法
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期相关规定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属于人才引进对象的考生按闽清县引进人才政策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并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八、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闽清县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
闽清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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