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公告(5人)

来源: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时间:2023-08-02 18:14:23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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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至8月11日17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12日18时至笔试开考前

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是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与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合创办,由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全面管理的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湖新城核心区,占地面积160亩。学校于2022年9月建设落成并正式开学,现有小学一年级5个班,初中一年级8个班。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共5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二)招聘对象

1.数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其余学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应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其本科所学专业也须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所学的专业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对应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4.年龄条件。本科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7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中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对应高级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7日以后出生)。

5.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的专业不相符,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也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1)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证书;

(2)具有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的中小学二级教师职称证书,同时曾获得下列荣誉或者奖项: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区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直属单位(包括教研院、教师发展中心、进修学校等)组织的教学、教学论文、教学演讲等教学类比赛二等奖以上(以上比赛仅限个人获奖,不含二人以上团体获奖)。

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7.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等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并通过系统反馈审核意见。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至8月11日17时(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负责。

(4)岗位招聘人数与网上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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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18时至笔试开考前。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2.笔试时间初定2023年8月14日(星期一),具体时间和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额),其面试(试教)成绩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

4.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成绩,成绩发布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在成绩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请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以下范围: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单位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6.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合格人员按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未达1:5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资格复审。

7.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初定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地点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按照资格审查目录表顺序整理好)。

3.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携带资料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试教)资格的人员如有异议,可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

4.因资格复审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的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试教)人员。

(四)面试(试教)

1.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试教)。

2.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地点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

3.面试(试教)按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小学学科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试教,音乐教师岗位面试(试教)时长15分钟,其中10分钟为试教,5分钟为专业技能展示,按照试教成绩占5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面试(试教)成绩;其余岗位面试(试教)时长10分钟。

4.面试(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试教)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免笔试的面试(试教)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试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则面试(试教)成绩高者排前;如出现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高者排前;若综合成绩、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面试(试教)成绩和面试(试教)评委组长评分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试教),并按此次面试(试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报到。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职称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当日)。

五、有关说明

(一)本公告所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如“本科以上”即指包含本科。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网站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六)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方式1.应聘人员将所咨询的问题及联系电话以邮件发送至邮箱hfzcrs@163.com,工作人员查收邮件后将通过电话进行回复,请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方式2.咨询电话:020-61161907(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投诉电话:020-82662915

附件:

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增城学校事业编制教师(第三批)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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