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开展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

来源:时间:2018-06-05 08:42:48责任编辑:donghu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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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郑州市2018年上半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开展高中、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郑州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二)申请人员分类
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
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
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手写无效(签名须手写);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一、二类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第三类申请由所在学校开具)原件一份;
(3)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第一、二类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户籍不在郑州但人事关系在我市的第一、二类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纸质)或由社保局开具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第三类申请人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即可)复印件为A4纸;
(5)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第三类申请人只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即可,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为A4纸;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为A4纸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打印2份。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到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各种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报送地点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地址:郑州市北大学城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南门西侧原行政楼)崇贤楼109室。
乘车路线:196路、197路、156路、B51路、79路郑州师范学院站下车;6路、62路、B52路、723路文化路英才街站下车沿英才街向东200米路北。
(二)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7点至6月19日24点(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每天的7:00—24:00开放)。
2.体检时间及医院:6月23—24日,郑州人民医院(原市五院),上午7:30开始。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申请人须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无效。
3.现场确认时间:6月27日、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证书领取时间:7月19日、20日两天;地点: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5、咨询电话:0371—68868033


附件: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附件1:

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完全符合申请认定条件,后期并能完整如实提供相关资料者。否则当事人自己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有问题请咨询68868033。
二、体检地点:
郑州人民医院(原市五院)
医院地址:黄河路33号(黄河路与文化路交口西北角)
联络电话: 67077307
公交线路: 30、23、27、83、28、71、64、6、93、906、966、95、211、86路。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到指定医院体检。
(二)请事先将照片贴好、填好表头 ;
(三)体检之后根据医院要求领取体检结果并妥善保存。
附件2:
体检须知
1、体检前三天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勿食油腻、甜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早上抽血应空腹,抽血的时间为早上10点以前,抽血后请按压针眼10分钟。
3、做腹部彩超检查时,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早晨空腹)。如做前列腺、子宫附件彩超检查者,需提前憋尿。
4、小便化验需在彩超检查后进行,好留取中段晨尿。
5、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携带备用药物,有既往病史者,在体检时请向体检医师说明。
6.女士不宜化妆,穿连衣裙、连裤袜及胸前带有饰品的上衣毛衣等。放射线检查技术对身体有损害,健康体检不得使用透视,须做X线检查时,请在医生指导下做好防护。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布内衣,勿穿带有金属钮扣的衣服、文胸,女同志的文胸不要带钢托,不要穿金属亮片的内衣。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计划受孕者,请先告知体检服务人员,勿做X线检查。
7、有晕针病史者,在抽血前请告知工作人员,做好防范。
8、参检人员体检时请务看清体检表上的《体检顺序》及项目,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验血和彩超后可以进早餐,其他检查可交错进行。
9、参检人员体检时如有疑问请与体检中心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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