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幼儿园综合素质(9月24日)

时间:2016-09-24 09:36:22责任编辑:admin

关键词: 教师资格证 2016 幼儿园

  • *备考没方向?
  • *考试时间不清楚?
  • *成绩看不懂?
  • *考试内容没有掌握?
  • *拿证之后何去何从?
  • *别人上岸也这么难?

扫码添加专属备考顾问
▪ 0元领取考点真题礼包
▪ 获取1对1备考指导


一、单项选择题

1.雨果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人道主义的代表人物,被人们称为“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被公认为雨果为重要、意义为重大的作品。

A.《双城记》B.《悲惨世界》

C.《寒灰集》D.《亲爱的丈夫》

2.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顶峰之作的长篇小说是()

A.《西游记》  B.《红楼梦》

C.《三国演义》D.《水浒传》

3.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的实施体制是()

A.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

B.省政府领导,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

C.市政府领导,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

D.国务院领导,市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

4.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校长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A.乡(镇)     B.县级     C.当地   D.市(地)级

5.在教师专业发展阶段中,被认为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其突出特点是“骤变与适应”的是()

A.任务关注阶段     B.自我更新关注阶段

C.非关注阶段       D.生存关注阶段

6.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A.学生身心发展特点    B.教育特点

C.教学规律            D.教学特点

7.下列选项中属于社会保护的内容的是()

A.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B.加强安全管理

C.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引导

D.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

二、材料分析题

8.某乡集资修建公共图书馆,要求每户都要按份额集资。由于进度缓慢,乡政府便向学校下了一道命令:凡是缴全了集资份额的家庭,其子女可以在学校正常上课;否则,一律要让学生停课回家催家长缴集资款,什么时候缴了才能回校上课。结果,有个学校五十多人的教学班只剩下十多名学生。教师无法正常上课,只好停课一周。

问题:请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一事件。

9.某小学四年级有个小男孩叫涛涛。一年前涛涛的爸爸妈妈离了婚,涛涛与妈妈生活在一起,一年来涛涛的爸爸从不来看望涛涛,也不给涛涛抚养费。前不久,涛涛的妈妈下岗了,一个月只有300元生活费,家里生活很困难,涛涛的妈妈想让涛涛辍学。

问题:你认为涛涛该怎么办呢?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悲惨世界》被公认为雨果为重要、意义为重大的作品。

2.B【解析】被誉为中国古典小说顶峰之作的是曹雪芹的《红楼梦》。

3A【解析】具体参看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规定。

4B【解析】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

5.D【解析】生存关注阶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其突出特点是“骤变与适应”。该阶段的教师不仅面临着由教育专业的学生向正式教师角色的转换,也存在所学理论知识和具体教学实践的“磨合期”,其间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对理论、实践及其关系进行反思,以克服对于教学实践的不适应。

 

6A【解析】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C【解析】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思想活动进行积极引导;(2)尊重未成年人的权利;(3)禁止有害于未成人心理健康及侵蚀其思想的行为。

二、材料分析题

8.乡政府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缴纳集资款就停止学生上学,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违法的。教师的做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学生少而停课,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送其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入学的,以及其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辍学的,在城市由市或者市辖区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在农村由乡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使其送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就学。

2)按照这些法律规定,尽管涛涛的爸爸妈妈已经离婚了,但涛涛和他爸爸之间的父子关系是改变不了的,涛涛的爸爸仍然有抚养涛涛的义务,须负担涛涛义务教育的费用,并把涛涛抚养成人。涛涛的爸爸如果不给抚养费,涛涛可以请妈妈代他去法院告爸爸,法律会帮助涛涛的。

 

 


2024教资上岸大本营

  • 考试公告
  • 成绩查询
  • 资格认定
  • 备考讲座

扫码进群,备考路上不孤独,互帮互助,共同上岸!

点击打开
收藏

复制链接

微信扫一扫

手机登录下载

微信扫码下载

微信扫一扫,即可下载

— 登录账号,免费查看完整备考资料 —

每日一练

历年试题

面试宝典

时政热点

欢迎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