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宜昌兴山县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18人)

来源:兴山教育公众号时间:2021-03-30 11:42:42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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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至10日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

面试时间:另行公布


2021年兴山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公告发布啦,快随小编了解一波,总有岗位适合优秀的你!!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新机制教师共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兴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湖北教师招聘

二、招聘条件

0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表》;

6.报考中小学非新机制教师年龄应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幼儿教师年龄应在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中小学非新机制教师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乡镇幼儿教师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0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已进入兴山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和步骤

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内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公告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兴山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

01 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至10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自主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分学段分学科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4.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02 笔试(2021年5月9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分学段、分学科命题,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03 面试

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前5天,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内容和方式。以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如未达到1:3的,可降为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3. 面试资格审查。兴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审,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兴山县教育局发放《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确认为面试正式人选。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时间和地点。兴山县教育局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为准,面试考生可通过电话(0717-2580796)询问。

5.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的,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正常开考。若该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04 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总成绩及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4.加分政策。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以及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进入面试环节的上述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需本人提出申请,认真填报《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2),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报兴山县教育局(408室)汇总,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无异议后落实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四、体检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兴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2.考核。考核工作由兴山县教育局、兴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前,考生提交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考核组结合个人自传,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考核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体检、考核可同步组织实施,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由县教育局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从参加同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兴山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考核结束后,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兴山县人社局对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拟聘人员在兴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考生办理聘用等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聘用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兴山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它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我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1.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考试、考核等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兴山县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4.为便于联系,考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间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务必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移动电话24小时畅通。

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招聘信息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兴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gshan.gov.cn/)

咨询电话:兴山县教育局:0717-2580796

监督电话:兴山县人社局:0717-2584512

附件:

1.《2021年兴山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自主招聘非新机制教师岗位需求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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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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