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196人)

来源:惠州大亚湾宣教局时间:2019-06-18 09:49:44

关键词: 招教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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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零时至7月3日24时止

笔试时间:短信另行通知


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的编制、岗位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全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总岗位共196个(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A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B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C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要求在岗位上至少工作5年,原则上此期间内不得调动。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5.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临聘教师。

二、组织程序

1.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网上系统报名→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网上打印《准考证》→笔试→公布笔试成绩→公布进入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零时至7月3日24时止,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的“2019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栏目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index.html)。应聘者务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

报名完成后,系统显示“待审核”,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情况,显示“审核已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3.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期间将以下材料在报名系统中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1)填写《大亚湾开发区2019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所有报考人员须签订服从工作调配协议,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身份证;

(3)毕业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表))。

(4)教师资格证,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由现在读院校出具的师范类学生的相关证明,且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于报考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注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不是《教师资格证》,不能算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

(5)非在职在编和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档案托管相关证明。

(6)在职在编公办学校教师需提供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师范类专业岗位人员需要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证明。

为了保证上传的证件符合要求,请尽量在图文处理公司或照相店扫描。以上材料上传后如有缺项、漏项(或无法识别材料内容),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报名结束,招聘单位(招聘系统)不接受资料再上传。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4.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以及笔试相关事项

2019年7月10日(星期三)24时前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告知考生笔试时间、笔试考场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准考证打印

应聘者报名审核通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

(六)相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

2.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七)命制试题。结合现场报名情况,由区宣教局按照规定,适时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印刷、押送此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试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类,笔试结束后由试题命制机构统一进行阅卷。

(八)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通用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后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笔试合格人数不足,则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以内,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5人。

面试公告发布前,面试人选遇有不可抗拒的情况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区宣教局提前2天在区宣教局网站上发布,并采取短信方式通知所有考生。

考试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网站发布。

(九)组织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每个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适时在区宣教局网站发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从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内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十)公示及入职。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网站等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入职手续。

三、工资待遇。本次考试录用的临聘教师不纳入编制。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精神,所需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核拨,确保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用人学校与临聘教师签订劳动合同。

被正式录用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学校办理入职手续,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19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试用期1年。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其它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2019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应聘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因考生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6.体检、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15天内未能配合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

本方案由2019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5562167

附件:1.2019年大亚湾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职位表

2.2019年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

大亚湾开发区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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