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洛阳汝阳县招聘教师公告(48人)

来源:时间:2015-07-16 10:17:0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 报名条件
  • 考试指南
  • 历年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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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社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的监督下,由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本次共招聘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92名,其中高中教师48名,详见附件1;其他事业单位44名,详见附件2。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高中教师职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3. 年龄截止2015年7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5年7

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4. 取得高中教师资格教师资格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一致(除生物、地理学科外);

5. 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拥护党的领导;

2. 应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年龄计算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30周岁以下指1985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

5. 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为汝阳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6. 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限专业相一致;

7. 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聘用后本人承诺在汝阳县服务满5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 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填写《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4)。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报名地点:汝阳县人力资源市场(汝阳县人社局门口东)

3、提交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⑴有效身份证;

⑵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

⑶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见附件8);

⑷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汝阳县户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另需提供户口簿,士官(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⑸ 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4、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4:1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已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退还所缴的报名考务费。

5、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60元;并于2015年7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凭身份证和缴款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6、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 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本次招聘职位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汝阳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

(2)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

2.提交材料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提交《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5);

(2)我省“大学生村干部” 在汝阳县服务的需提供洛阳市、汝阳县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证明(附件6);

(3)在汝阳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需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汝阳县服务的需提供共青团洛阳市委、汝阳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7)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同报名时间和地点。

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对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admin.ryrsj.com/)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

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

2、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笔试共二张试卷,其中一张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另一张为申论,两张试卷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高中教师职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加分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的面试采取微型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时15分钟,备课30分钟。面试内容以现行高中一、二年级相应学科修教材为依据。满分100分。

3、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等。满分100分。

4、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应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报考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5、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注意登陆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http://admin.ryrsj.com/)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6、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考生所有显示的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体检费用另行缴纳。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除上述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7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及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方案、相关事宜及需公示的信息将在洛阳人才网县区分站汝阳版块(http://admin.ryrsj.com/)公示,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8236629    监督电话:0379-68215120

 

 

附件1: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3:专业目录解释.doc

附件4: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5:2015年汝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6:河南省大学生村干部证明.doc

附件7: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证明.doc

附件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汝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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