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2018年第一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及第二次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8-06-05 08:36:27责任编辑:donghu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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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认定通过人员领证:
2018年4月10—13日受理了上半年第一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经上级审核已通过,请按照下列要求领取证书。
一、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2018年6月19—22日四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逾期不领取证书者,我们将按照省厅的规定逐级上报注销证书并删除认定数据。
2.领取地点:新郑市教育体育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校门口东侧)。
二、领取证书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2018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另需补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张(A4)。
三、可以代领
代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证书所有人的下列材料:
1.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
2.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温馨提示: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尤其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一旦遗失将无法补办,《教师资格证书》也将同时失效
第二次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南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河南省、郑州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工作安排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新郑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新郑市户籍人员或人事关系在新郑市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新郑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
3.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申请条件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具备条件不同,分成以下三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3.第三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新郑市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第二、三类社会申请人,含2018年5月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并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人员)
(三)思想品德条件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含)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六)体检条件
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其余申请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要准确真实,与现场确认材料相符,否则,将不予受理。认定机构受理后申请人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二)体检、提交申请申请材料阶段
1.申请人到指定的医院体检(见下面时间安排)。
2.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等)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见下面时间安排),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3.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双面打印,手写无效(签名须手写);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由医院统一提供;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户籍在我市的申请人另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首页和个人,户籍不在新郑或港区但人事关系在两地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和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网上记录(纸质)或由我市社保局或港区社保局开具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为A4纸;
(5)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第三类申请人只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即可,无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为A4纸;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二类、三类申请人需提供有效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2份,详细网址如下:(http://www.ntce.cn/);
(8)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三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自行准备纸质档案袋1个,现场粘贴封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保存个人档案。
各种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原件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4.报送地点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详细地址见时间安排。
(三)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四)证书领取阶段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新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三、时间安排
根据省、市要求,2018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第二次认定:
(凡在第一次认定时具备条件的应参加第一次认定,因参加第二次认定,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晚而影响本人参加有关招教考试的,责任自负。)
1.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至6月19日,上午7:00—24:00。
2.体检时间、地点:6月20日至6月25日。新郑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一楼(详细地址:新郑市郑新快速通道郑韩古城北),上午7:30开始,体验费用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联系电话:0371—68385309。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空腹),请事先准备好1寸照片1张,体检之后自行离开(体检表由医院统一提供)。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6月27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4.提交确认详细地址:新郑市教育体育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校门口东侧,联系电话:62696601。)。
5.教师资格证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同提交材料地点(请于6月底关注郑州市教师资格网新郑市新通知)。


新郑市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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