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时间:2017-11-03 15:01:44责任编辑:donghui

关键词: 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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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一)认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认定工作。

(二)认定范围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笔试、面试合格人员。

2.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2015年秋季学期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应的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须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专业知识。

5.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须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7.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下载、填写表格

1.从白银教育信息网(www.byjy.com)下载《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填写,填写内容要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内容一致,思想品德鉴定须由申请人的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完成。

3.体检须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4.填写的所有表格不得涂改。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14日,请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07:00—24:00),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和《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须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并确保网报信息与手工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上传近三个月内免冠照片(jpg格式,114×156像素,20K以内),并确保上传照片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网报注意事项。申请人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选准认定机构,否则系统不识别,影响申请人申报。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白银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定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所在县区教育局(户籍在白银区的申请人为白银区行政审批中心)。申请人一次性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确认无误后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务牢记网上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备修改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因忘记登陆密码、报名号等不能登陆和确认的,责任自负。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9日至14日08:30—17:30(双休日不确认,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现场确认时间)。

2.确认地点。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后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户籍在白银区的申请人为白银区行政审批中心)。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确认备材料。网报结束后,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县区教育局确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打印件一份;

(2)《白银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贴两张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贴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A3纸打印);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有填写人签名、单位盖章);

(5)《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须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贴网报上传时的同一底版照片,A3纸打印);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复印件和教育实习证明复印件);

(10)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1份。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没有特殊要求,须复印在A4纸上。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网上报名信息与书面材料进行核对审查,打印受理凭证。

(四)受理审核及材料上报

各县区教育局对本县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初审合格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原件及所填表格于2017年11月15-16日报送市教育局进行审核。

(五)证书领取

市级认定机构认定结束10个工作日后,各县区教育局统一到市教育局师资管理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各县区教育局要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本县区实际,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发布。组织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了解相关情况,及时申报相应教师资格。设置网上报名时间时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系统设置认定计划的时间段要与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保持一致。

(二)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保证认定工作顺利进行。各县区教育局要对本县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不得随意降低或放宽条件,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咨询,确保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根据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要求,请各县区在严格执行现行的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基础上,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须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精神病、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四)严格认定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以及《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文件规定,不得向申请人收取资格认定的任何费用,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各县区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严禁搭车收费,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

 (五)确定业务人员,公布联系方式。为保障白银市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开展,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业务人员及联系方式为:

白银市教育局  皮老师  0943-8242980

会宁县教育局  杨老师  0943-3229377

靖远县教育局  魏老师  0943-6132460

景泰县教育局  李老师  0943-5527815

白银区教育局  吴老师  0943-8225526

平川区教育局  关老师  0943-6626352

                             白银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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